你是不是覺得不管你爸媽或是哪些長輩常常會跟你說一堆有的沒的讓你覺得很煩很想嗆他們?是不是認為你明明沒做錯他也要念,你又不是去殺人放火連一件小事情也要囉嗦?當初我也是跟妳們一樣的想法,他們根本不瞭解我!他們想法那麼古板,誰說學歷高就一定成就比較高?拜託現在這社會跟康寧大學他們那時候哪能比。

如果妳們覺得我說的沒錯,那跟我以前的想法是一樣的 ,那跟我以前的想法是一樣的。我是今年資管科的畢業生:高瑋陽,相信之前很多人聽到我的名字的時候,絕對是跟「畢業」這兩個字不會畫上等號的。為什麼?我來分享我這五年的生活。

五年前,我是個不愛念書很愛玩又自以為的小孩,就是現在人稱的「小屁孩」,爸媽眼中的叛逆兒子,留著長髮看起來男不男女不女,讓人看起來就不是個好孩子,國中畢業後有讀過泰北高中,又因為愛玩,一個月後就休學。休學一年的途中拼命的打工,沒讀書的時候想說一定要好好的念書,後來考到了康寧大學。

當我剛進入康寧的時候已經17歲,比班上的同學整整都大了一歲,當時天真的認為我比別人早接觸社會,年紀有差沒辦法跟她們相處,常常翹課不來學校導致我一下就被留查了。而一下的時候對留查毫不在意,一樣曠課到要被退學,就連體育我也能拿個59分而被當。直到當時的導師材爸,跟我約定好如果我把頭髮剪短了願意給我機會讓我愛校跟做公共服務來增加我的操性。最後總算把操性給救回來讓我升上了二年級。

到了五年級,五專生涯不知道是不是最後一年,一樣的是我每天滿到爆表的課表、曠課不超過二十節,開始有點後悔自己當初為甚麼會這麼誇張欠了這麼多學分,我不能怪誰因為都是我自己搞出來的,我必須自己解決。心理想著就算再累也或許是最後一年,上學期結束我拿了人生的第一次ALLPASS,這感覺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讓我對自己更有努力下去的動力,過年時為了表示我對畢業的決心我去剃了顆超帥的三分頭,來表示我對我想要畢業的渴望。下學期更是累,我白天上課晚上也是上課,我除了睡覺其他時間都是在學校修課,當然最後一學期我不可能放棄的,努力的牙一咬,最後還是ALL PASS。連七月的暑假我也沒有輕鬆過,一樣的暑修為了我的畢業證書。

最後,我畢業了。妳們覺得我很厲害嗎?我的文筆不是那麼的好,你可以聽聽其他老師的說法,我算很幸運,遇到了嚴竹華這樣的老師,我覺得竹華老師是萬能的,甚至都可以當我乾媽了!不管任何事情我都敢告訴他,不管是學校的事情、感情、朋友之間的事,都能夠給我很好的意見。還有陪著我一起修課的夥伴洪英瀚。我們以前並康寧大學沒有那麼好,到了四、五年級我們幾乎每天都會見面,從早到晚,相處上的時間都快比他跟他女朋友還要多了。不過也因為有他,即使我覺得再累至少都還有人陪伴著我。

雖然我成績並不是很優秀,但我想盡辦法至少要有60分過了就好。別想著說反正你混一混在去插大,去另外一間學校又是新的開始。那你怎麼知道你這邊不會畢業去別的學校就畢的了業呢?如果你的心態沒有改變,告訴你,不管你到哪裡都是一樣的。最後你只會花了幾年還是國中的學歷。如果你選擇念了康寧,這五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就好好的把他念完。當你過了一半之後,你放棄不會覺得很可惜嗎? 只要你能想通人生是你自 己的,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自己去承擔,必須對自己「負責任」,都還來的及。

 

健保定額改定率 醫界仁智互見

健保部分負擔改為「定率制」是否有助於分級醫療?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29日受訪時表示反對,他認為「定率制」可能導致重病患者負擔更重的醫療費用,但輕症患者所負擔的反而更少。醫勞盟副秘書長詹淳琪則認為,為了減少醫療資源的浪費,健保部分負擔擬從「定額制」改成「定率制」有其必要性。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上週召開理事會,決議要將健保部分負擔從「定額制」改成「定率制」。過去在「定額制」之下,患者看病收費上限為720元,若修改成「定率制」,民眾未經轉診直接到醫藥中心看診,包括藥費、診療費、檢驗費等,加起來就可能超過3000元,且民眾需部分負擔的費用將超過900元,比原本720元高。

詹淳琪受訪時表示贊同。她分析「定額制」可以讓民眾看病費用負擔減輕,且花不到1000元就可以做許多檢查。「但患者多做檢查並不一定好,因為許多病徵需要2-3天的時間觀察,再決定是否有檢查的必要。」她說,如果門診當下就急著做檢查,將造成醫療資源浪費,而且會損害其他患者看診權利。若將來改成「定率制」,患者就得按照單次看病的費用繳費,患者和醫生也會比較謹慎看待各項檢查的必要性。

至於「定率制」是否會對重病的患者造成經濟負擔,她表示,因急診室常常人滿為患,所以重大疾病或傷勢嚴重患者若直接送往急診,也不一定能及時處理。因此她建議患者可直接到區域醫院穩定病情或傷勢,有必要再轉診到醫學中心,可避免增加負擔。

但朱顯光受訪時則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表示,目前的「定額制」規定醫學中心看門診的基本負擔是420元,若是「定率制」,可能導致需要到醫學中心就醫的重病患者負擔更重的醫療費用,輕症患者負擔更少,使落實分級醫療的初衷本末倒置。

根據《健保法》第43條規定,健保部分負擔定率是醫學中心50%、區域醫院40%、地區醫院30%,但主管機關在必要時可依定額方式收取。這一次,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上週召開理事會想修改的就是推行定率制,並將部分負擔降低至醫學中心30%、區域醫院20%、地區醫院15%。

朱顯光指出,《健保法》第44條規定,為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應訂定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但目前台灣的家庭責任醫師制度並不普及,涵蓋的人口不到20%。朱顯光建議,健保署應推廣家庭責任醫師的制度,並規定無論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針對同樣的病例,都應收取同樣的費用,使區域醫院與地區醫院能擴大醫療資源,提供與醫學中心同樣的服務,才能讓患者安心前往附近診所就醫。

他也提到,國外在推行健保的部分,規定20歲以下小孩、65歲以上老人免部分付費,這是台灣目前還做不到的,因此若「定率制」的推行不健全,恐怕慢性疾病患者與老年人將遭殃。因此,推行「定率制」應設「天花板界限」,設定醫療費用上限。

「無論做什麼修改,都要秉持健保是為了「減少民眾醫療負擔」的初衷。」朱顯光表示,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並不能使用在健保上。他認為,像健保這種社會保險應採取量能付費,並不是因為生病的人用的醫療資源比較多,就繳交較高的費用,而應是有經濟能力的人士,透過風險管理,來幫助有需要的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美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